绿地内宜多栽植乔木、灌木,减少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每百平方米绿地内乔木数量不应少于6株。屋顶绿化设计时宜根据屋面的形式,合理配置植物。宜种植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 风力强、外形较低矮的植物。不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屋顶坡顶面多选择贴伏状藤本或攀缘植物。
景观环境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设计原则,充分利用场地内现有地形、水系和植被,优化 场地规划设计,营造优良微气候环境,提高景观的生态效应。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提升该省绿色建筑的建设水平,并适用于该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 在景观环境设计方面,标准要求对场地内的植物现状进行调查,并采取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于生态价值高和古树名木。
保护地表水体,禁止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妥善回收、保持和利用无污染的地表土。可再生能源利用应进行资源勘查和评估,并符合下列要求:优先利用太阳能,应根据场地及建筑条件,确定合理的太阳能利用方式。
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景观环境设计对于场地的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室外道路、活动场地设计应设置遮阳、遮风、避雨等设施。室外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 率不应小于50%,垫层应采用透水构造做法。
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基本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着重于城市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管理。首先,第十一章规定,所有城市绿化建设必须遵循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允许擅自改变绿地的用途或占用。第十二章明确了绿化责任分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在第三章中详细阐述了绿地的管理和保护措施。首先,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单位自建绿地由单位自身管理,居住区绿地由管理机构管理,生产绿地则由经营单位管理。绿化单位有责任确保绿地的养护和美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绿化美化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体现苏州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的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本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区、风景名胜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建制镇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筑能耗不高于地方定额标准的90%。
Ⅱ一般项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等级钢。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3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且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宜对公共建筑的室内主要功能空 间的温度、末端空调设备使用状态进行联网实时监测。设有机械通风的地下车库应对CO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
江苏“三化”树种主要有乌桕、银杏、桂花、樱花、香樟、栾树、榉树等。“三化”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后作出的决策。启动“绿色江苏”建设工程以来,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全省林木覆盖率从2002年的14%提高到目前的28%,林业产业发展也领跑全国。
三化”树种主要有乌桕、银杏、桂花、樱花、香樟、栾树、榉树等。“三化”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后作出的决策。启动“绿色江苏”建设工程以来,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全省林木覆盖率从2002年的14%提高到目前的28%,林业产业发展也领跑全国。
Ⅱ一般项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3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住区人均用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小套型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提高场地空间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并满足下列要求: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满足1-3层≤41㎡、4-6层≤26㎡、7-12层≤24㎡、高层≤15㎡。公共建筑容积率应满足规划要求且不应小于0.5。合理开发利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