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生态修复保护(河湖生态治理措施)

2024-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一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旨在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为了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的河流——长江,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而制定的一项法律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长江干流、支流岸线五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矿山、化工、冶炼、储存危险物品等项目。

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主要包括

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巩固完善河湖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加强生态修复,以及防洪排涝等措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是指对江河湖泊等水域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一系列工作。为了保障河湖的稳定性和生态环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巩固完善河湖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

生态修复的加强:致力于水污染治理,推动湿地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以提升水环境质量并维护河湖生态平衡。 防洪排涝措施的实施:强化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建设和维护防洪排涝设施,提高河湖的防洪排涝能力。

河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应的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这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污染防治、以及水环境的治理等方面。 河长还要牵头组织对一系列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这些问题可能包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

加强水污染防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完善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水生态修复: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

修复水生态,重点在地下水超采区和水源功能涵养区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实施退耕还湖还河还湿,恢复河湖水系天然连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

保护河湖的建议10条

保护河湖的建议10条保护河湖的建议:保护周边土壤。不往河湖扔垃圾。不向河湖排放动物粪便。保护植物。节约用水。依法管水。科学用水。河湖边上写提示语。加强大众的保护意识。定期清理河湖垃圾。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演讲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河湖保护的氛围。 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对已经受到污染的河湖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清淤疏浚、岸线整治、植被恢复等。

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 开源与节流应并重,优先考虑节流,以治理污染为基础,通过科学手段增加水源,综合利用资源。 国家采取计划用水措施,并坚持节约用水。 珍惜水资源,爱护每一滴水,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节约用水。

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河湖生态空间管控,退田还湖还湿,加强河湖滨岸带的生态治理。注重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推进生态补水、城乡节水措施,保障生态水量。对饮用水水源地加强保护,综合治理点源、面源与河湖内源。建设河湖管理制度,建设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对河湖的监控能力建设。

设置禁渔周,在禁渔周内,不许捕鱼。要规定限制母亲河上的船流量。不许捕捉黄河稀特有的动、植物。在母亲河的两岸不许建立对黄河有害的工厂等公司。要在黄河两边多植树、都造林。不要把污水排入母亲河。不往黄河里乱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