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的资料性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人体工程学、各种设计的规范和建筑模数制的有关规定。
人体尺度,人体活动所需要的空间尺度;(2)家具、设备尺寸和使用它们的必要空间;(3)温度、湿度、日照、雨雪、风速等气候条件;(4)地形、地质条件和地震裂度;(5)建筑模数和模数制。
“筑讯中国”解建筑设计的主要依据有 (1)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建筑设计既不能违反国家的工程建 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和各类设计技术规范,还应遵守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人体尺度和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建筑物是供人使用的,确定其空间尺度必须满足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
外力因素。外力包括人、家具和设备的重量,结构自重,风力,地震力,以及雪重等,这些通称为荷载。自然气候。日晒雨淋、风雪冰冻等。对于这些影响,在构造上必须考虑相应防护的措施,如防水防潮、防寒隔热、防温度变形等。人为因素及其他。
建筑设计的依据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建筑法规和建筑设计规范等方面。这些依据一起制定,目的是保障建筑物的安全、环保、经济、实用性以及美观度。
规范标准的要求;其它方面:如现场的实际情况、当地的材料价格、目前与设计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及其应用情况等等。
1、再次,城市广场规划设计要克服几个误区:一是认为以土地作为城市道路、广场建设的回报是一条捷径。二是广场越大越好。三是让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开发商看重的是建房、卖门面的利益;而政府则应着重考虑增加绿地、建设广场和公园,改善旅游、购物、休闲和人居环境。
2、其次,城市广场还应该突出其人文特性和历史特性。城市广场建设应承继城市当地本身的历史文脉,适应地方风情民俗文化,突出地方建筑艺术特色。效益兼顾的原则 城市文化景观广场的功能向综合性和多样性衍生。因此,城市广场景观规划设计不仅要有创新的理念和方法,而且还应体现出社会与环境和谐相处。
3、城市文化广场景观设计的原则 城市文化广场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具有多种功能的空间,是人们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也是公共建筑最为集中的地方。
1、法律依据:《市政道路设计规范》第一条 为使城市道路 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2、市政道路规范包含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横断面设计、平面与纵断面设计、道路与道路交叉、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基设计、柔性路面设计、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 广场与停车场、道路排水、道路绿化、 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下管线与地上杆线。
3、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的关于市政道路路面设计规范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路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技术。道路路面的面层、基层与垫层等各结构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面层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平整、抗滑、耐磨与低噪声等表面特性。
4、三车道横断面形式。 三级次干道:设计年限15年,设计行车速度20-30公里每小时。双向机动车道车道数2条,车道宽度5米。分隔带不设,采用单向双车道横断面形式。以上内容根据最新的市政道路建设标准整理,以提供给关心此领域的人士参考。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技术进步和城市发展需要而更新。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与城市的经济、人文、社会、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相协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首先,城市规划包含2个层面,5个阶段。2个层面是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5个阶段,如果按编制规划的话可以说是:纲要、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其次,编制这5个阶段的规划的依据个不一样。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第七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